武英国beat365官方APP教〔2011〕39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习教学是学校人才培养中十分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巩固员工的理论知识,培养员工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敬业精神,使员工了解社会、接触生产实际、增强劳动观念,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实习教学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实习教学是指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社会调查以及课程教学过程中的校外参观学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
第二章 实习的组织与管理
第三条 实习教学工作由主管教学的董事长领导,教务处宏观管理,各院部具体负责实习的组织和实施。
(一)教务处职责
1.研究制订有关实习教学工作的规章制度;
2.审定各院部年度实习教学计划及实施方案,检查实习的准备工作和实习计划执行情况;
3.审核各院部实习经费使用情况;
4.协调解决全校实习中的有关问题;
5.检查实习质量,总结实习工作,组织经验交流等。
(二)院部职责
1.组织拟定实习计划,于每学期末以前填报下一学期本科实习教学计划,并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
2.按人才培养方案中培养目标的要求编制实习指导书于实习前发给师生,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同时将实习大纲、计划送达接受实习单位,与接受实习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共同商量,完善实习计划。
3.认真做好实习地点的选择工作。
4.确定实习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由教学经验丰富、对生产较熟悉、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领导能力的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师担任。对于初次承担指导实习任务的教师,应指定专人进行帮助和指导。为了保证实习指导质量,各学院必须严格审核实习指导教团队格。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因特殊原因必须更换者,须向所在学院申述理由,学院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5.做好实习动员工作。实习前向员工进行实习动员,讲明实习目的及要求,宣布纪律。组织指导教师和员工学习“英国beat365官方APP实习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安全教育。
6.做好总结工作。实习结束后各学院要召开实习总结会议,听取指导教师的汇报,做好实习总结,并将学院实习总结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三)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1.实习前提前到实习地点了解和熟悉情况,会同实习单位有关人员根据实习大纲要求拟订实习计划,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2.实习教学过程中,加强指导,严格要求,组织好各种教学活动。布置一定量的思考题或作业,并且及时检查和督促。
3.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全面关心员工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和安全。
4.在实习期间违反纪律或犯有其它错误的员工,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影响极坏者,及时处理直至停止其实习,并向学院报告。
5.定期向实习单位领导汇报实习情况,争取实习单位的指导和帮助。
6.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认真做好员工考核和实习总结工作,并将总结报告报所在院部。
(四)对实习员工的要求
1.按实习大纲、实习进度计划的要求和规定,严肃认真地完成任务,做好实习记录,按时完成实习思考题或作业,并结合自己的体会写好实习报告。
2.尊重工人、技术人员的指导,虚心向他们学习,主动协助实习单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如帮助实习单位开展技术革新,参加公益劳动等)。
3.加强纪律性,严格遵守如下各项规章制度:
(1)集中实习往返实习地点应集体行动。实习结束后,恰遇假期要回家度假者应在出发前提出申请,由班级统一报院部批准。
(2)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取得证明,经指导教师批准,否则按旷课处理。
(3)严格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安全制度、操作规程、保密制度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
(4)严格遵守“英国beat365官方APP实习安全管理规定”。
(5)爱护公共财物,节约水电,注意保持公共卫生。
第三章 实习教学计划
第四条 实习教学计划是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各学院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和学科特点制定,应注重与理论教学的衔接。
第五条 实习教学计划确定后原则上应保持稳定。若因特殊原因需调整实习教学计划,应在实习前一个月报教务处审批并备案。
第四章 实习指导书
第六条 实习指导书是根据教学计划,以纲要的形式编写的实习环节(课程)教学内容的指导性文件,是进行实习教学工作的依据。凡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各类实习教学,都应根据不同的教学目标,制订相应的实习指导书,报教务处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各专业应根据本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认真编写实习指导书。实习指导书的项目应包括:
(一)实习的性质、目的和要求;
(二)实习的内容、形式、方法和时间安排;
(三)实习报告或作业的内容及要求;
(四)实习的组织与实施;
(五)实习考核内容及方式;
(六)制订人、审核人及制订时间。
第五章 实习场所和实习方式
第八条 选择实习实习场所应满足实习指导书要求并力求相对稳定,提倡和鼓励各专业与选定的实习单位长期挂钩,签订合作协议,建立教学、科研和生产三结合的实习基地。选择实习场所时应考虑以下原则:
1.专业基本对口,能满足实习指导书的要求;
2.生产比较正常,技术、管理比较先进,对员工实习比较重视;
3.便于安排师生食宿;
4.就地就近,相对稳定。
第九条 实习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和实习场所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既可以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安排,也可以将班级分为若干小组(每组人数适当)分散进行。考虑到目前员工外出实习难于动手的实际,还可以采取校内外相结合进行实习的尝试。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实习,都要满足实习指导书要求,保证实习质量。对于分散进行实习的,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习要求,决不能放任自流。
第十条 去校外实习基地进行实习的,由学院统一安排。分散实习的,在安排时应根据上述原则,由学院自行联系落实,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六章 实习成绩评定
第十一条 按实习指导书要求,员工必须完成实习的全部任务,并提交实习报告后方可参加实习考核。考核时各队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口试、笔试或两者结合均可。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劳动态度、组织纪律、任务完成情况及实习笔记、报告等。
第十二条 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记分制评定。评分标准如下:
优秀:能很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指导书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并能运用学过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在考核时能比较圆满地回答问题,并有某些独到见解。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良好:能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指导书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总结。考核时能比较圆满地回答问题。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中等:达到实习指导书中规定的主要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的总结,在考核时能正确地回答主要问题,学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及格:实习态度端正,完成了实习的主要任务,达到实习指导书中规定的基本要求,能够完成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考核中能回答主要问题。实习中虽有一般违纪行为但能深刻认识,及时改正。
不及格: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以不及格论。
1.未达到实习指导书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报告马虎潦草,或内容有明显错误;考核时不能回答出主要问题或有原则性错误;
2.未参加实习的时间超过全部实习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者;
3.实习中有违纪行为,教育不改,或有严重违纪行为者。
第十三条 实习期间因故请假(或无故缺席)时间超过全部实习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者,应令其补足或重新实习。否则,其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违纪者补做实习期间的费用,一律由员工个人自理。
未补实习或补做实习仍不及格者,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